物業管理公司根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為物業使用人或業主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物業管理使用人或業主根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應繳納的費用稱為物業管理費。
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費壹般由以下項目組成:
(1)公共財產及配套設施的維護費用,包括外墻、樓梯、走道、電梯(自動扶梯)、中央空調系統、消防系統、保安系統、電視音響系統、電話系統、配電系統、給排水系統及其他機器、設備、機械和設施。
(二)管理人員的工資,包括工資、津貼、福利、保險、服裝費用等。
(3)公用事業支出,如公共照明、噴泉、澆草等。
(4)購買或租賃必要的機器設備的支出。
(5)財產保險(火險、災害險等)支出。)和各種責任險。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消毒和防蟲費用。
(7)公共場所、幕墻、墻壁的清潔費用。
(8)公共* * *區域的花草種植及其維護費用。
(9)更新備用金,即物業配套設施更新費用。
(10)聘請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的費用。
(11)節日裝修費用。
(12)經理報酬。
(13)行政辦公費用,包括文具、辦公用品等雜項費用以及公關費用。
(14)公共電視接收系統及維護費用。
(15)其他合理的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