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家的當事人當時犯了錯誤,把房子裝修錯租了,現在業主找到了,建議兩種方式解決。壹種方式,可以在雙方權利義務對等(房屋面積、位置相對)的前提下,協商直接更名120、118的合同。如果當時賣房時有面積和位置的差異,可以協商讓位置優越的店家給位置低劣的店家壹些補償。第二,如果對方不同意更名,妳可以返還房產,但要求對方賠償裝修和租賃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妳可以在犯錯的過程中追溯出售房產的責任。
最後,如果以上兩種方法都不行,可以向法院申訴,民事案件。
妳在這件事上扮演了壹個善良的第三者的角色,
保護好妳當時為出租門面裝修維護所付出的成本。至於期間產生的租金,物權法對所有的惡都有詳細準確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