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或者居民委員會應當出具選票蓋章證明,註明選票蓋章時間和選票數量。
2.從密封的信封中取出選票,註意保持選票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3.識別並審查每張選票,以確認選票的有效性,如是否有任何塗改或偽造。
4.統計和計算經過審查的有效選票,並得出最終選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