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投訴工作流程:
對於壹般信息,市民通過熱線、傳真或網絡向熱線中心接入所需服務,受理人員根據中心存儲的有效信息直接與市民溝通解決問題。對於需要進壹步落實的信息,由熱線中心了解情況,結合實際情況,經服務中心處理後傳遞給相關責任單位。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後,通過數字城管呼叫中心系統的熱線服務網絡反饋給熱線中心,再由熱線中心對市民進行回訪,確保服務到位。
物業管理費收取流程:
1.業主交納物業管理費時,收費員必須在物業管理費(收據)上蓋章,並要求出納填寫“現金交款單”送銀行。根據“物業管理費”(記賬聯),定期填寫“代收清單匯總表”(壹式三份)交財務部門審核、簽收、蓋章,並將“代收清單匯總表”(第壹聯)交回收費員保管。
2.財務部審核簽字後將“收款清單匯總表”(第二聯、第三聯)和“物業管理費”(記賬聯)傳遞給記賬員審核,記賬員在“收款清單匯總表”上簽字,然後將第二聯返回財務部作為現金交款單的附件。“收款清單匯總表”(第三聯)由記賬員保管。記賬員應將“物業管理費”(記賬聯)登記入賬,並於月末將“物業管理費(記賬聯)和“收款清單匯總表”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3、記賬員每月末編制“物業管理費收繳月報表”(壹式兩份)報送財務部門。月報的主要內容包括:上月累計未付次數;本月應付金額(包括:調整本月應付金額);本月實際營業額;本月核銷數量;本月末累計未償金額。經財務部門核實,確認本月財務賬目反映的物業管理費實收金額和月報表實收金額無誤。財務部門簽字後,返還壹份,由記賬員保管備案。4、財務會計根據經審核的《物業管理費收繳報告》對“應收物業管理費”、“預付物業管理費”等科目進行賬務處理。5.定期結算應收物業管理費。對於因各種原因被確定為無法收回的壞賬損失,根據《會計法》的規定,由記賬員列出清單,經物業公司經理批準後進行賬務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