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戶籍人員:參保人攜帶本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戶口簿到原單位社保經辦機構或戶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繼續參保。
2.持居住證的外地戶籍人員:參保人攜帶身份證、社保卡、居住證等材料到原單位社保經辦機構或居住證註冊地社保經辦機構繼續參保。
3.未辦理居住證的非本地戶籍人員:參保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社保卡、銀行賬號到原單位社保經辦機構繼續辦理參保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