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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上海工作,為什麽要給公司買深圳社保?

法律分析:通常有兩種情況:單位是深圳的公司,業務在上海,但在上海沒有工商註冊。公司所有社保均在深圳繳納,包括在上海從事業務的員工。單位是上海的壹家公司,但是雇傭了壹個深圳戶籍的人(壹般是高管),按照人的要求在深圳為他繳納社保(找人事代理繳納)。在中國,建議按照員工的實際服務地支付,但是因為人才流動性大的問題,也會出現按照人的籍貫支付,完全按照公司總公司所在地支付的情況。所以這兩種情況都不能說單位不合法或者完全合法。關鍵是單位必須和人員充分討論後才能實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