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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跨省轉移後可以轉回嗎?

1.職工就業並參保繳費的,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系可以轉移,繳費年限可以合並計算,個人賬戶積累額可以計算。

2.職工離開本市到其他地區就業的,繳費人或本人應先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相關材料到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清後,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

3.然後由本人持《參保繳費證明》向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情況下,在規定時限內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無需來回奔波。社保異地轉移

(壹)參保人員在新就業時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繳費,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書面申請(填表)。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對轉移接續申請進行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受理函,並提供相關資料;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人或參保人做出書面說明。

(3)由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參保繳費證明(人社局打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新參保地,按規定轉移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總額和統籌基金12%轉移)。參保人員達到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各地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達到領取待遇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臺灣省定居的,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手續,全額退還個人賬戶儲存額。

(4)向新參保地社保機構提交所有手續。以上是城市換工作的社保轉移方式。如果換工作城市,可以選擇轉移或者合並社保。這裏需要知道的是,社保是不能斷的。國家規定退休前社保必須交滿15年。如果掰了,之前積累的年數就清零了。

法律依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五條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壹)參保人員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戶籍所在地相關社保經辦機構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社保機構在新參保地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手續。但對於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應當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的全部繳費情況。再次,參保人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內的繳費本息全部轉移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入,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上述年齡限制,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四條參保人員通過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轉移資金按照以下方式計算:

(1)個人賬戶內儲存額:1998 65438+10月1之前,按照個人累計支付本息計算轉移,1998 1之後,按照個人賬戶內計入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以1998 1以後年度本人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照12%之和劃轉。參保繳費不滿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