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辦人或其代理人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到社保中心換卡;
2.經辦人或代理人在辦理補卡、換卡手續時應填寫相應表格,並出具有效身份證原件;
3、社會保障卡綜合服務窗口受理補卡申請後,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障卡工本費,繳費後領取繳費憑據;
4.經辦人員辦理補卡確認手續,並出具受理回執;
5.憑業務辦理回執,到社保中心領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初次制卡和更換卡供應商和產品的,必須先通過正規制卡環境制作測試卡,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標準符合性審核、安全性審核和跨區域通用性測試後,方可正式制作和發放。
第十三條
發卡地區要按照方便持卡人的原則,制定科學合理的發放流程,方便持卡人發放社保卡。
申請發放社會保障卡需要以下哪些材料?
1.填寫完整的社會保障卡發行和註冊申請表;
2、社會保障卡發行準備工作;
3.符合國家統壹規範要求的卡內應用領域和應用文件結構包括局部擴展的應用領域和指標;
4.按照統壹要求設計的卡面樣式;
5、當地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
6.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