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申報和認定流程分為四個步驟。
第壹步:準備材料。需要準備醫療保險電子證書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醫療證明;病歷復印件(加蓋醫院專用章)。
第二步:申請確認。在工作日內,參保人本人攜帶申請材料到哈爾濱市門診慢性病鑒定醫院進行申報,按照醫院規定的程序進行鑒定。
第三步:查詢結果。參保人可在申報三個工作日後到申報醫院查詢鑒定結果。
第四步:享受待遇。門診慢性病認定成功的患者持社保卡到哈爾濱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和門診慢性病零售藥店購藥治療。費用結算時,符合醫療保險範圍的費用,由統籌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其余部分由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