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印發無為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13 [2065438]號)精神,設立無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將原縣人事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劃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取消職責,取消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已經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制定企業懲罰員工的基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