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擴展:
七、制定省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社會保險的具體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根據國家工傷和職業病傷殘等級標準,制定工傷傷殘鑒定政策,組織實施勞動能力鑒定。
八、制定省市社會保險基金籌集、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的政策措施;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提出審計意見;制定我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方案。
九、制定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實施,依法行使勞動監督檢查權;對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十、負責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信息工作,組織建設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網絡,定期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發展預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