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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是地方法律,產檢費用報銷流程包括生育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先行墊付,出院後5個月內到下屬單位或居委會辦理申報手續。攜帶資料到民政服務中心辦理。各地政策不壹樣,相關辦理流程和報銷比例也不壹樣。建議致電相關責任部門進壹步咨詢。

壹.登記

參保單位經辦人員在女職工懷孕三個月內、計劃生育手術前15天,到醫保中心領取《蘇州市生育保險登記表》(壹式三份,醫保中心、職工所在單位、職工本人各壹份),按規定填表,選擇定點服務機構,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復印件各壹份)到市醫保中心登記: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結婚證及復印件,三張1寸照片;

2、《生殖健康服務證》或《出生醫學證明》及復印件;3.其他人。

二、定點醫療

參保職工持《蘇州市生育保險登記表》、《醫療保險證》和社會保障卡到指定的服務機構刷卡。參保職工只需在出院時結算自付費用,其余費用由定點服務機構按月與醫保中心結算。

三、非定點生育費用報銷

由參保職工填寫《蘇州市生育保險職工轉診審批表》或《蘇州市生育保險非定點服務機構生育申請表》,由定點服務機構提出建議,持相關病歷和準生證明到市醫保中心辦理。參保職工分娩後60日內攜帶以下材料到市醫保中心審核報銷(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1,生育保險登記審批表,醫療保險證,社會保障卡;

2.獨生子女父母榮譽證書;

3、委托他人申請的,還應提交申請人出具的委托書和委托人的身份證;

4、生殖醫學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嬰兒死亡證明、專家鑒定證明)、出院小結、醫囑復印件;

5、費用清單和有效票據等材料;

6、機構審批材料。

四、非定點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報銷

由參保職工填寫《蘇州市生育保險職工轉診審批表》或《蘇州市生育保險非定點服務機構生育申請表》,由定點服務機構提出建議,持相關病歷和準生證明到市醫保中心辦理。參保職工應在治療結束後60日內攜帶以下材料到市醫保中心審核報銷(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1,生育保險登記審批表,醫療保險證,社會保障卡;

2、委托他人申請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人的身份證;

3、計劃生育手術醫學證明(流產醫學證明、計劃生育手術證明)、出院小結、醫囑復印件;費用清單、有效票據等材料;

4.機構批準的材料。

生育保險的使用方法如下:

女職工生育時可使用1和五險中的生育保險,產檢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等費用可由職工持出生證明等材料到社保機構報銷。職工享受生育保險的條件包括,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滿6個月,但有的地方要求繳納12個月;符合法定條件和計劃生育規定,或者實施避孕、復通手術的;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包括:女職工懷孕後,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請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工作人員受理審批後,出具醫療證明;產假30日內,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請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部門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接受審批後,由職工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2.但超過規定的醫事服務費、藥費由職工自行承擔。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第六條。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過規定的醫事服務費、藥費(包括自費藥、營養藥)由員工自行承擔。

女職工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產假期滿後,女職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病假和醫療保險待遇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後,憑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和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