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在勞動者年老時勞動收入減少或喪失時,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使被保險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壹種社會保險;
2.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適用於未參加工作或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
3.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參加新農保的農民年滿60周歲即可享受養老待遇,是實現農民養老保障的重要保障制度。“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組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十壹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