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異地社保續保
辭職後,如果妳離開了原來的地方,去了外地工作,那麽妳就要把社保轉到外地,這樣企業才能繼續給妳繳納社保。如果要轉移社保到外地,只需要在原繳費地的社會保險部門開壹張社保“繳費憑證”,帶到新的地方的新單位,剩下的社保經辦機構全權負責。
第二,在當地續社保。
與上述情況相比,妳離職後在當地找到新工作,辦理社保就容易多了。因為妳只需要把社保轉到當地新單位,這個時候把妳的社保號告訴新單位就可以了。其他業務不用去社保局辦理,單位可以根據妳的社保號為妳辦理社保續保手續。但是不知道自己的社保號,又不想問原公司,怎麽辦?別擔心,社保部門是為人民服務的。妳只需要拿著身份證去社保部門查詢就可以了。
第三,離職後沒有單位續保
如果離職後沒有公司,但還想交社保,可以去社保局申請個人社保續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核,並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