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單位或個人造成的重復繳費,只能退還個人繳費部分,單位繳費部分納入社會統籌。
2.非參保單位或個人原因造成的,費用全部退還。
去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保費退還手續的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1,所需材料
被保險人身份證、社保卡、重復繳納社保費憑證、勞動合同、退保/沖減保險費申報表、公司書面申請等原件及復印件。
(1)攜帶相關材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窗口提交材料,申請社保退款。或在社保官網申請“社保重復繳費處理”,填寫並打印申請表;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數據;
(3)資料齊全且審核通過的,工作人員當場辦理退費手續。
繳納兩項社會保險的,不能享受雙重社會保險待遇。以醫保為例。如果被保險人患病住院,按照相關規定只能報銷壹次。城鎮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只計算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不會因為重復繳費而增加。
處理重復保險有以下幾種方法:
1.重復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原則上在就業地保留參保關系;
2、重復參加居民醫保的,原則上保持常住戶口的參保關系;
3.學生重復參保,原則上保留其學校所在地的保險關系;
4、跨系統重復參保且連續參加職工醫保壹年以上(含壹年),原則上保留職工醫保關系;
5、對非全日制、臨時性工作崗位等形式的靈活就業人員跨系統重復參保的,保留可以享受待遇的關系,並暫停重復參保關系。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