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事業單位,死亡後國家發放壹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最新標準如下:烈士去世後壹次性補助撫恤金為去世前壹個月80個月的基本退休費;因公死亡40個月;死者20個月。至於喪葬費,具體標準各地不壹樣。壹般是壹次性補助3個月的基本退休費用,壹次性使用。沒必要少退也沒必要補。但有些地方為了推行殯葬改革,規定死者必須火化才能領取。
社會保險公司專門殯葬處可以結算壹次性喪葬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和養老金申請流程
1,死者所屬單位申報(街道管理由街道申報);
2、喪葬撫恤金審核及社會保險繳費對賬單打印(窗口50-53);
3、上報社會化發放人員增減和發放信息表(窗口50-53);
4、辦結後7個工作日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打入死者工資卡或單位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傷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