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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公積金怎麽提取?

廈門公積金提取流程如下:

1.職工到個人住房公積金所在銀行櫃臺領取《廈門住房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此表不支持打印,需現場領取);

2.員工如實填寫申請表;憑規定的提取材料,向單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交工作單位核實,並在相應欄目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確認;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已轉移至托管人的,由職工持所需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請。

3、職工持所需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或申請;

4、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員審核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5.職工憑《廈門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身份證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銀行網點辦理提取手續;如果是自動轉入同名銀行卡,公積金中心會通過電子授權指令直接將審核提取的金額轉入職工所在城市的同名銀行卡,職工無需再去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公積金提取立案標準:

1,繳存時間標準:個人需要在公積金賬戶中繳存壹定時間,比如在部分地區,個人需要至少繳存6個月才能提取公積金;

2.繳存額標準:個人需要在公積金賬戶中繳存壹定金額。比如,在壹些地區,個人需要至少繳存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最低繳存額,才能提取公積金;

3.提取原因標準:個人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證明公積金提取原因,如購買房產、醫療救助、租房貸款等。

4.其他標準:不同地區或公積金管理中心可能有其他立案標準,如年齡要求、房屋產權等級要求等。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和銀行的要求可能不壹樣,所以提取公積金前最好了解當地的政策法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