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中心查詢。用戶可以到附近的社保服務中心查詢失業救濟金的發放情況,需要帶上身份證。
2.電話詢問。撥打社保服務電話12333,然後切換到人工服務,申請查詢失業救濟金的發放情況;
3.網上查詢。進入當地社保官網。登錄後,進入“個人社保信息查詢”功能。進去後可以查詢失業救濟金。
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條件如下:
1.未經本人意願,在法定勞動年齡內中斷就業的;
2.有本市常住戶口;
3.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或者工作關系前繳納失業保險費1年;
5、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失業保險申領手續,並有崗位要求。
領取失業救濟金的程序壹般是:
1.目前我國失業人員可以在網上申領失業救濟金,但首先要在單位社保系統中由原單位申領失業救濟金;
2.企業失業補貼申請獲得批準的,失業人員可通過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大廳填寫進壹步信息;
3.材料審核通過後,即可領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六條
失業前,本人和用人單位累計繳費滿壹年不滿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滿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