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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社保新員工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1)保證個人基本信息正確。用人單位可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申報系統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窗口查詢個人基本信息;非在職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轄區街道(鎮)核對個人基本信息。

(2)取得社會保障卡。在職人員(學生)可由單位(學校)收取;非在職人員可到本轄區街道(鎮)領取。

(3)開通社保卡。參保人領取社會保障卡後,憑社會保障卡原件和有效身份證件在相應銀行窗口開立社會保障卡,未成年人憑社會保障卡、監護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戶口本原件由監護人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並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15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人員應當憑本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和個人身份證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自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