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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陰社保局的電話是多少?

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510)86802902?

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澄江中路8號

2009年6月65438+2月65438+6月,江陰市委、市政府印發《關於印發<江陰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立。核定16內設機構和9個事業單位。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和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組織起草地方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規、規章和政策草案,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二)負責促進就業。制定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制定就業援助制度,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促進就業形勢穩定;制定境外人員來我市就業的管理政策。

(三)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的開發和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建立統壹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四)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開發。參與人才管理,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率先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完善博士後研究中心的管理措施;負責高層次人才的選拔、引進和培養;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

(五)負責本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引進國外智力的規劃和政策;組織我市重點引智項目和成果的認定和推廣;管理來我市工作的外國專家。

(六)負責軍隊轉業軍官的安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轉業軍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完成年度移民安置任務;負責轉業軍官的教育和培訓;協調全市企業轉業幹部的救濟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的轉業軍官的管理和服務。

(七)負責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的相關政策和標準;落實全國統壹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辦法;制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統籌基金水平;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社會保障基金預算決算;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完善應對預案,維護社會保險基金總體平衡。

(八)負責公務員管理。實行國家公務員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公務員職位分類、聘用、考核、獎勵、任免、培訓、交流、辭職、辭退、投訴等方面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政府獎勵制度;參與政府績效評估的組織實施。

(九)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導和協調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制定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正常工資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落實退休政策。

(十)負責全市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勞動關系的調解。協調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關系和勞動監察等法律法規;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打擊非法使用童工的政策以及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壹)貫徹國家、省、市關於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制工作。貫徹落實各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負責全系統的法制宣傳工作;應對非工傷的行政復議工作和行政訴訟。

(十三)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網絡;定期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統計信息。

(十四)指導各鎮(街道、辦事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市有關部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業務;總局直屬事業單位;指導全市相關學會、協會等社團的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考鏈接:/view /view/98594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