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暫停繳納社會保險,員工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舉報,由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責令限期繳納,從欠繳之日起,每日加收0.5%的滯納金。勞動者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第壹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