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完善養老保險制度,促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長期平衡。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放寬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條件,實現社會保險法定人口全覆蓋。完善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會保障基金體系,優化壯大社會保障戰略儲備基金。完善城鎮職工基礎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發展多層次多支柱的養老保險體系,提高企業年金覆蓋率,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推進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向專業勞動者廣覆蓋,實現省級統籌。推進社保轉移接續,完善全國統壹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