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高新區西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購房的,購房人須具有限購區戶籍,或在限購區有穩定就業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屬行政區限購政策繼續按成辦發[2065 438+06]45號文件執行,但非本區戶籍居民須連續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非本地居民不得通過繳納社會保險購買限制區域內的房屋。房管、人社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部門協作,加強購房資格審查,確保住房限購措施落到實處。
擴展數據:
住房限購的相關要求規定:
1、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縣實行住房限購,同壹身份的自然人、法人只能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法人單位確屬以自有資金購買商品住房,經審核後用於
2.完善商品房銷售計劃備案規則,加強商品房申報價格引導。商品房申報價格明顯高於周邊樓盤的,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核定價格後,方可受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和現售申請;同壹項目分期建設銷售的,價格增長幅度不得高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
成都市政府信息公開-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完善成都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