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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在內江住院怎麽報銷?

法律解析:參保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醫療費用,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急診搶救醫療費用等,按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的部分範圍不納入醫保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4)出國就醫。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