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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獨立繳納社保嗎?

法律主觀性:

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總公司需要寫委托書才能開戶和繳納社保。其他人沒什麽不同。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各自獨立的法人,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獨立公司,有自己的公司名稱和章程,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核,並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