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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介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濰坊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壹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制定統籌城鄉就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城鄉勞動者職業資格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培訓制度;擬定全市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政策;牽頭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

(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根據上級授權,制定城鄉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的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執行上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統壹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和信息指導;制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性調控,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的管理政策;貫徹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的方針;率先探索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完善和落實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和培養。

(八)綜合管理引進國外智力和留學人員來我市工作。制定全市引進國外智力的規劃、規定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各級引進國外智力專項資金的分配和我市引進國外智力配套資金的預算編制、申請和分配,並監督小鏈的實施;負責審核、編制和組織實施市引進外國專家年度計劃;制定吸引專家和留學人員來我市工作的政策;承辦相關的國際人才交流與合作;負責外國專家來我市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本市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的示範和推廣;負責出國(境)培訓計劃的審核、編制和組織實施;負責非教育系統出國留學。

(九)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培訓工作;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困難和維護穩定。

(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的政策,制定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二)制定對口援建地區和重點建設項目的相關人員調配政策和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制定政府獎勵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實施公務員分類、錄用、登記、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調動、辭職、辭退辦法,參照公務員法制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十四)制定公務員行為規範,推進職業道德和能力建設;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制定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依法監督公務員;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

(十五)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錄用工作;擬訂公務員培訓規劃、計劃和標準,組織實施公務員培訓項目,完善公務員考核制度;組織實施公務員投訴制度,保障公務員的合法權益。

(十六)依法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程序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相關事項。

(十七)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