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比例壹般為:
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
醫保單位8%,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生育保險由單位承擔0.7%;
0.5到1.6%的工傷保險也由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