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人發生事故後,如果妳不具備作為承包人的法人資格(未與公司簽訂合同或未以企業、個體戶形式與工人簽訂用工協議),在工地工作期間受到工傷(非本人故意或他人侵害), 用人單位向當地社會保險部門申報工傷,然後勞動者就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工傷待遇。 勞動者基本康復後達到傷殘等級的,由用人單位承擔壹類費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後的傷殘補助金)。勞動者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待遇。至於承包人是否承擔賠償,要看承包人和發包人(公司)的約定。工傷保險,即具有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為與其發生勞動關系的職工向社會保險部門提出申請,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發生工傷,職工病情基本穩定後方可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後按國家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意外保險是工地工人最需要的保險。現在國家規定施工單位需要為簽訂勞動合同的工地工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針對工地工人的意外保險有兩種:個人和團體。工地工人的團體意外險由企業購買。其次,我們應該考慮購買健康保險和養老保險。
首先,工人在工地工作發生意外的風險較大,所以工地工人在購買保險時應優先考慮人身意外險。工地工人最好了解壹下自己所在的地方是否有這樣的保單,並要求雇主為自己購買團體意外險。值得註意的是,意外險對職業的要求非常嚴格。建築工人屬於高危職業群體,普通意外險壹般拒保,所以需要重視高危職業意外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