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流程如下:參保人在原參保地提供身份證;社會保障號,在所在社保中心打印“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到新參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所有後臺手續在兩地社保機構之間辦理。
2.具體時限:(1)參保人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按規定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交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書面申請和繳費憑證。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對轉移接續申請進行審核,向參保人原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同意受理函,並提供相關資料;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書面通知投保人或被保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