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或個人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局;
2、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櫃臺初審後,打印《社會保險費退還申請審批表》、《社會保險費退還清單》退還參保單位或個人作為受理憑證;
3、核對退款,並由勞動部將福利發放情況進行審核;
4.獲得退款。
社會保障的基本職能:
1.養老保險:為退休職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醫療保險:減輕員工因病就醫的經濟負擔;
3.工傷保險:為遭受工傷的職工提供醫療待遇和經濟補償;
4.失業保險:為失業勞動者提供壹定期限的生活費和就業服務;
5.生育保險:為女職工生育提供壹定的經濟補貼和保障。
總結壹下,退社保的流程包括:個人或單位攜帶相關資料到社保局提出申請,在勞動保障局櫃臺初審並打印相關審批單作為受理憑證後,經勞動部門核實審核後退款,最終完成退款。整個過程需要多個步驟和部門的配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