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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社保繳納公司和個人的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北京社保個人和公司繳費比例為: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20%,個人繳費比例為8%;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10%,個人繳費比例2%;失業保險:單位繳費率1%,個人繳費率0.5%;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1%,個人繳費不繳費;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5%,不需要個人繳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