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社保查詢 - 浙江社保壹次性繳納政策2020

浙江社保壹次性繳納政策2020

法律分析:1。養老保險的支付對象是1。企業職工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不應參保、中斷繳費或拖欠繳費的;2、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3、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個人身份繳納養老保險費。二、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以個人能力償還,償還實行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進行償還。第三,養老保險繳費年齡。1,截至2014、12、31,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可壹次性補繳15,並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手續;2.截至2014、12、31,男45周歲以上不滿60周歲,女40周歲以上不滿55周歲的,壹次性繳費年限不超過10年,其中個體工商戶在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前繳費,繳費後每年繼續繳費。不滿15周歲的,可繼續繳費至15周歲,再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金手續;3.截至2014、12、31,男性未滿45周歲,女性未滿40周歲的,只能從參保當月開始繳費,累計繳費滿15年後,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四、養老保險繳費材料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2、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工作經歷的人員提供檔案原件、《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臺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材料(原件、復印件);3、個體工商戶應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4、復員軍人提供軍人檔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