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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社會保險關系的新規定

2022年2月9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了

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

本辦法自2022年3月6日起施行。

騙保和非法賠付的處理辦法。

違法行為已被明確界定。

01

打電話給社保是違法的!

《辦法》第三十二條第1款規定:對編造個人信息和勞動關系,使用偽造、變造、盜用他人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處理!

也就是說,自2022年3月18日起,單位或者個人通過偽造、變造證明材料或者虛構勞動關系繳納社保的行為,屬於騙保行為。

02

有哪些與社保或騙保掛鉤的情況?

在《辦法》出臺之前,依靠社會保障是大量的社會現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分為兩種情況,具體來說:

1,個人無工作單位,因生活需要(如繳納社保、取得暫住證、取得購房資格)等,委托公司繳納社保。

2.用人單位為了逃避勞動關系或責任,委托第三方公司代繳社保。

03

社保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騙取的社會保險待遇,並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2.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04

沒有工作的人以後怎麽交社保?

筆者接觸過很多交社保的人,比如大部分想享受職工社保福利待遇的人,這類人可以交:靈活就業社保。

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是為了國家保障靈活就業人員這壹特殊勞動群體的社會保障權益。社會保障包括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不包括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

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本人持證明靈活就業狀況的相關證件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進行靈活就業認定,填寫靈活就業登記表,經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認定後進行就業登記,並將靈活就業的相關情況記錄在失業證上。

應聘電話:19903025871,

0759-3583638、358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