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沒有社保卡也能接受醫療服務。也可以避免因為沒有社保卡而延誤就醫,盡早獲得醫療救助。
辦理社會保障卡的使用:
1、個人社保相關信息記錄、電子證書及信息查詢等。
2、記錄被保險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性別、民族、戶籍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費情況。
4.可以拿著卡去醫院看病,去藥店買藥。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障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累計金額。
7.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求職失業登記。
綜上所述,如果去醫院就診沒有帶社保卡,可以向醫院財務部門或者前臺咨詢窗口說明情況,並提供其他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和社保信息。這樣做可以確保獲得醫療服務,避免醫療延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就醫時應攜帶社會保障卡等有效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