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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醫保新政策報銷比例

法律分析:1。報銷材料:1。醫保蓋章的《浙江省省直單位退休人員門診急診醫療費申請及撥款表》,有效的醫療費收據、醫療費明細清單、醫療證明日歷。二、報銷流程:溫馨提示:相應材料準備充分。審核通過後,社保卡繳費直接報銷。門診報銷: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申請辦理。資料齊全,經審核合格的,立即辦理。申請報銷門診醫療費用時,申請人應先扣除劃撥到本社保年度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金額,再核定應報銷金額。住院報銷:1。入院或出院時,必須持醫保IC卡到各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管理窗口進行掛號。個人住院要先墊付2000元醫藥費,出院後多多少少補壹補。住院登記手續辦理前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得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急診住院未及時辦理住院登記手續的,應於入院次日(節假日順延)憑急診證明到醫保管理窗口辦理住院手續。超過期限的,醫藥費自行承擔。2.參保人員住院後統籌基金起付線分為三檔:三級醫院1000元,二級醫院600元,壹級醫院400元。在壹個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內,多次住院的醫療費用累計計算。3、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轉診(住院)的,須經定點醫療機構(三級以上)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診斷後提出轉診(住院)意見,由所在單位填寫申請表,經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審批後報市(區)社保機構辦理轉診(住院)手續。轉院僅限於省級專科醫院,費用先由本人支付,報銷標準先為10%,再按當地規定計算可報銷金額。4.定點醫療機構出院時,由定點醫療機構計算報銷金額和個人應支付金額,報銷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與城鎮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個人應支付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與參保人員結算。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被保險人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