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條件
(壹)參保人員在我中心的,需要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2)在我中心有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需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人員。
搬運材料
(1)養老關系轉移申請表(轉出省)
(二)《轉賬表》和《賬戶表》(轉入省內)
(3)繳費憑證(省內外轉賬)
處理過程
(1)轉出省外:
1.領取表格:三樓服務大廳領取《山西省企業基本養老關系轉移申請表》;
2.填表:按表格要求填寫,並在相應部門蓋章;
3.受理:在服務大廳窗口辦理。
(2)轉出省外:
1,由原單位或檔案管理部門辦理縮減手續;
2、服務大廳窗口出具的繳費憑證;
3.攜帶繳費憑證到轉入地社保機構;
4、由兩個機構辦理交接手續。
(三)進入省內:
1.申請:當事人攜帶轉移表和個人賬戶表到轉移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受理:在服務大廳窗口辦理。
(4)省外轉移:
1.申請:當事人攜帶繳費憑證到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領取。
2.受理:移交手續由兩地經辦機構辦理。
轉移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的個人賬戶轉移表、個人繳費記錄和本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專用)轉移申報表,應當在本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專用)轉移申報表上加蓋公章。
具體流程:
1,讓現單位社保中心出具接收函,如果是外省轉移,需要出具匯款信息;不同機構的要求不壹樣。可能是原單位社保經辦機構出具同意轉出的函,並在現單位社保中心蓋章。
2.持錄取通知書(或轉學函)到原單位社保機構辦理轉學。原單位有社保管理員的,錄取通知書可以委托辦理。
3.原單位社保經辦機構同意轉出,出具《轉出人員名單》,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轉入轉出單位信息、工作時間、繳費截止時間等信息;《個人繳費記錄單》包含姓名、繳費明細、月供、賬戶余額等信息。
4.攜帶證件到現單位社保中心辦理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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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流程完成後,就可以完成轉移和連接手續了。保單規定每個流程最多需要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被保險人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所有手續。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壹)參保人員在新就業時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繳費,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對轉移接續申請進行審核,向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受理函,並提供相關資料;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人或參保人做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受理函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全部轉移接續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劃轉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手續,並及時將確認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