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是廣東省的壹個政府部門,負責直接辦理省屬和中央在粵行業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
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的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直接辦理省屬和中央在粵產業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審核社會保險繳費申報;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的建立、中斷、轉移、延續和終止;審核各種社會保險福利。
(三)在辦公室的統壹組織下,承擔全省各項社會保險數據和信息的采集、統計分析和管理工作;負責在粵省屬和中央行業單位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檔案和個人賬戶的管理。
(四)在辦公室的統壹組織下,匯總編制全省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報告;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審計。
(五)受辦公室委托,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統籌和調劑的具體辦法;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儲存和撥付社會保險基金。
(六)按照上級的統壹規定,負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的資格條件、崗位標準、業務培訓規劃、考核規範和內部自律。
(七)在辦公室的統壹組織下,參與社會保險宣傳工作,並制定社會保險宣傳的具體方案。
(八)在辦公室的統壹管理下,開展和組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涉外技術合作、技術交流和專業培訓。
(九)承辦省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根據上述職責,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設8個處(室):
(1)辦公室(黨辦)
承擔主席團的日常工作;起草綜合文件;負責會議、秘書、檔案、安保、接待、後勤等行政事務;負責人事、黨群和工青婦工作。
(2)綜合研究部
負責統籌協調各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和管理;開展社會保險經辦事務的綜合研究,提出社會保險經辦事業發展的總體意見;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統籌和調劑的具體辦法;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化管理,配合有關部門為退休人員提供社會化服務;參與社會保險宣傳工作,制定社會保險宣傳的具體計劃和重點;負責信訪和咨詢工作。
(3)計劃財務部
負責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支付和結余的會計管理;編制基金的年度預算、決算報告、征收和調整計劃以及會計報表;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儲存、撥付社會保險基金和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銀行票據業務;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審計;負責本局的財務管理。
(4)保險關系部
負責社會保險繳費管理、社會保險登記和年審;按規定調整繳費基數和比例;將稅收征管和資金收付業務聯系起來;負責社會保險關系的建立、中斷、轉移、延續和終止;建立和管理個人賬戶、檔案和各種社會保險征繳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