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加強和改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公共服務的意見》壹、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1)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梳理規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公共服務,堅決砍掉各種不必要的證明和繁瑣的程序,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創新改進公共服務方式,加快公共服務信息化和服務平臺建設,不斷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和群眾滿意度。
(2)基本原則。
1.便民利民原則。簡化工作環節和程序,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明確標準和時限,強化服務意識,豐富服務內容,拓展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讓群眾辦事更便捷,創業更順利。
2.符合法律法規的原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善於運用法治思維進行法治思維,規範公共服務事項辦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權,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推進公共服務制度化、規範化。
3.公開透明的原則。充分公開公共服務事項,使辦事全過程公開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開放共享原則。加快推進“互聯網加人社”行動計劃,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加強部門協作,打破信息孤島,推進信息互聯互通和開放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整體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