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辦理保險登記的方法。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持居民身份證和相關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工商登記,參加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自由職業者持居民身份證和相關證明到長期居住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以按規定轉移。在異地、不同單位,非重復繳費年限可累計計算,累計繳費年限可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基本養老金待遇和死亡撫恤金。基礎養老金計發標準為:1998 10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1998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相同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成。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死亡待遇的計算標準為:喪葬補助金2400元,壹次性撫恤金14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