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
1.社會保險(SocialInsurance)是指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業或因健康原因遭受損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補償的社會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2.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組織,強制某壹群體將其部分收入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壹定條件下,被保險人可以從基金中獲得固定收益或損失補償。它是壹種再分配制度,其目標是保證物質和勞動的再生產和社會穩定。
3.在中國,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占據核心地位。此外,社會保險是壹種繳費型社會保障。資金主要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責任。但勞動者只有履行法定繳費義務,符合法定條件,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4.2018 9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特別強調,各地將保持現有社會保障政策不變。
5.2020年6月5438+10月1日起,在內地(大陸)工作、生活、學習的港澳臺居民將擁有社會保障卡,與內地居民壹樣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合法權益和社會保險待遇。
6.2020年2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階段性降低企業社保費,實施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政策,采取多種措施穩企業、穩就業。自2020年6月165438+10月1日起,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全部交由稅務機關統壹征收。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