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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是入職必須買五險壹金嗎?

每個企業的規章制度都是依法制定的。當我們簽合同時,我們會看到合同中規定的工資和福利。福利包括五險壹金,用人單位還必須幫我們繳納這些費用。

勞動合同法有沒有規定入職五險壹金?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後,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險中的五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合同不能約定排除,屬於無效條款。對於公積金不是強制繳納,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金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壹,辭職後可以自己交五險壹金嗎?

辭職後,可以自己繳納五險壹金,但需要全額繳納,甚至是原本由企業繳納的部分。

首先是養老保險,因為養老保險有個人賬戶,員工辭職後可以通過這三種方式辦理:

1.無工作期間暫停繳費相當於暫時停止個人賬戶積累和繳費年限。只要不停機太久,影響不會太大。

2.不中斷繳費,個人全額繳費,也就是妳連之前公司幫妳交的都交了。

3.如果需要在外省市工作,還得辦理保險轉移手續。搬到工作地點後,到新公司後可以繼續交以前的賬。

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五險壹金是什麽?

五險壹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福利的統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等。

"在職職工應當按照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壹個“應繳”的項目,在法律上是必須的,繳納也說明是壹種義務。

根據建立勞動關系,必須買五險壹金。但很多公司為了逃避法律責任,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是違法的。為了避免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對這種行為進行處罰。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