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的社會保險繳納規定,個人購買社保的費用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為8%,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比例為2%。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3469元,上限為20004元;醫保繳費基數下限為4931元,上限為24654元。因此,如果工資低於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養老保險費用為3469元的8%,即277.52元;如果工資低於醫保最低繳費基數,醫保費用為4931元的2%,即98.62元。具體社保費用需要根據個人實際工資水平確定,但不低於這兩項保險費用最低金額之和。
社會保障的支付類別:
1.養老保險:為員工退休後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醫療保險:用於補償員工及其家屬的醫療費用;
3.失業保險:向失業工人提供壹定時期的經濟援助;
4.工傷保險:為工傷職工提供醫療、康復和經濟補償;
5.生育保險:對女職工生育給予壹定的財政補貼。
綜上所述,廣州個人社保的費用是按照繳費基數和比例計算的,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為8%,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比例為2%。具體費用根據個人工資水平確定,但不會低於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最低總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個人社保繳費基數通常根據個人工資收入確定,具體數額由各地社保政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