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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逾期代辦處

當然可以。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20%,個人繳納8%;

醫保單位繳費率7.5%,個人繳費率2%;

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0.6%,由單位承擔;

失業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繳納1%;

根據行業性質,工傷保險分為0.6%、1.2%、2%三個基準費率,只由單位承擔。

養老保險8%劃入個人賬戶,其余劃入社會統籌;

各地略有不同。詳情可撥打當地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上班時間有人工服務。

如果妳是個人,就要自己全部承擔。

各地略有不同。詳情可撥打當地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工作時間提供人工服務。

個人保險支付處理指南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城鎮自由職業者和城鎮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個體參保人員),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暫行規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3號)。成都市生育保險辦法(令號成都市人民政府令126),成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實施辦法(令號成都市人民政府133)和省、市政府相關文件,並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協議,按規定按月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

壹、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和比例

(壹)基本養老保險

(1)繳費基數

根據國務院[2005]38號文件、成都市政府令第133號及成勞社發[2006]134號文件,享受社保補貼的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按四川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確定;從2007年起,不享受社保補貼的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按四川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和100%確定,從2008年起,繳費基數按四川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確定。

(2)支付比例

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月繳納,繳費比例為20%,月繳費額為:繳費基數×20%;

2006年6月成都市政府126號令實施前,根據[2006 54 38+0]45號文件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與生育保險費按繳費基數0.6%的比例壹並繳納,總繳費比例為:20.6%,月繳費額為:

(二)基本醫療保險

(1)繳費基數

根據成府發[2000]184號文件規定,個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按照成都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

(2)支付比例

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月繳納,繳費比例為9.5%,月繳費金額為:繳費基數×9.5%。

本市原國有破產企業可分流自謀職業人員,按4%的支付比例繳納統籌醫療基金,實行住院醫療保險,只享受住院醫療保險待遇,基本醫療保險不設個人賬戶。

(3)生育保險

(1)繳費基數

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0號規定。126,個人人員參加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按照上壹年度成都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

從2006年6月10起,生育保險費由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與基本醫療保險費壹並征繳。已按《成都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參加生育保險的個人繳費者(不含停繳兩個月以上者),從2006年6月10起按生育保險繳費。

(2)支付比例

生育保險費按月繳納,繳費比例為0.6%,月繳費額為:繳費基數×0.6%;

(四)補充醫療保險繳費(自願參加):

根據文件No的規定。[2005]121號[2005]122號[2005]123號[2000]37號及相關文件規定,凡具有本市戶籍的參保人員,均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辦理保險流程

1,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

個人參保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證明本市戶籍)、身份證原件、社會保障卡(首次參保者不提供)、參保人本人銀行(工、農、建)活期結算存折,到二樓營業廳窗口1-2、7-14申請並填寫“個人參保銀行代扣代繳”。

從本市國有破產或改制企業分流的,要求同上,還需提供《企業破產改制公證書》、《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審批表》,經市社保局審核(三樓業務大廳7區),社保工作人員確認後方可辦理。

2、補充醫療保險。

個人參保人員自行辦理:在成都市社保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須提供社保卡、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參加成都市區(市)、縣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提供區(市)、縣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證明,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二樓1區5、6號窗口辦理。

3、社會保障卡制作、領取:

個人參保人員自行辦理:辦卡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銀行代扣社會保險費協議,並填寫《社會保險卡制作申請表》(掛失);領卡時必須提供身份證原件和受理制作(社會保險卡掛失)申請表,到二樓205室辦理。

三。代理說明

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生育保險繳費、補充醫療保險繳費、社會保障卡制作和領取時,本人需要辦理的;委托他人代理的,須出具授權委托書、代理人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並提供相關參保資料,經社保工作人員確認後方可辦理。

重要提示:

1.個人參保繳費人應按照銀行代扣繳費的約定,每月5438+05(6月5438+2月10)前在您的銀行代扣繳費存折中存入足夠的扣款資金(按照銀行規定,存折應保持1元余額)。

2.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繳納時,按政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及利息,滯納金計算至繳費之日。滯納金及利息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3、基本醫療保險或生育保險中斷繳費兩個月以上,按照政策規定必須從重新參保繳費的當月起,連續繳費12個月後住院或生育的,統籌基金開始支付住院或生育待遇。

4.如需修改或解除協議,請於05年6月5438+05日(06月5438+02月10日)前提交銀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協議及本人身份證。

成都社保局個人參保咨詢服務電話:

個人保險繳費:87706659,87706673,8770681,87706682,87706685。

社會保險補貼:87706683補充保險繳費:87706658

制卡和取卡:87706651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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