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參保人員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2年以上,因就業等個人身份變化導致參保關系在職工醫療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之間切換,中斷繳費不超過3個月的,參保人員繳費後可正常享受待遇,確保參保人員待遇無縫銜接。
社會保障卡處理流程:
1,申請人可持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和二寸白底彩色照片到合作銀行辦理社會保障卡;
2.申請人通知合作銀行的支行工作人員,剩下的交給工作人員。完成名片打印後,需要在銀行工作人員的指導下激活;
3.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社保辦理流程:
1.辦理社保: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保項目。,並向當地社保部門申請社保。壹般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明、戶口本、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材料;
2.繳納社會保險費:按照規定,個人和單位需要按照規定的比例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需要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費用;單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費用。繳費方式包括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
3.社保待遇申請:根據規定,個人在退休、生育、工傷等情況下需要申請社保待遇時。,他/她需要向當地社保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如退休證明、醫療費用單、工傷認定證明等。
綜上所述,辦理社保手續時,壹般同時辦理醫保手續,醫保信息與社保信息綁定。參保人在享受醫保待遇的同時,還需要符合社保和醫保的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