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公司口頭辭退鄭驍鋒,並通知其在2016年7月前離職。
鄭驍鋒認為,他在2016年6月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時,已在公司連續工作15年,公司未繳納社保,導致他無法領取養老金。公司應賠償養老保險等社保待遇損失50萬元,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款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