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和社保繳費基數可以不同。
公積金繳費基數:
各單位按照上海市統計局的口徑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核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各單位應當在核定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後壹個月內,將核定情況告知職工本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月平均工資2013調整為月平均工資2014。
2015、1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應當以職工參加工作第二個月的工資收入或者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繳納的月平均工資作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
2015 65438+10月1新轉入的職工,以轉入後的月繳存工資或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繳費基數為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比如社會平均工資1000元,繳費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計算方法壹般以本人上壹年度工資收入為準。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
(二)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員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據實申報。無法確定職工工資收入時,按照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社保每年都會定時(3月或7月,異地)核定基數,並根據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有必要準備這些工資表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