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7月1日起,本市社保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31014元/月。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應為全口徑城鎮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的60%。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為減輕企業負擔,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21年社會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號)的規定,本市社保繳費基數下限分兩年到位,自2021年7月起
上海社保繳費基數2021:
2020年平均工資:10338元/月。
2021 7月1-2022年6月30日上海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
繳費基數:10338元/月作為社保繳費的計算基數。
繳費基數上限:31014元/月。
繳費基數下限:5975元/月
法律依據
《關於2021社會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尊敬的繳費人:
為做好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納工作,現就具體內容通知如下:
壹、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後,繼續執行1至2022年4月30日。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期間,本市用人單位(含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含個人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用人單位)繳納失業保險的總體費率為654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