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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住院有陪護假嗎?

家庭成員在沒有法定陪護假的情況下住院。

配偶住院沒有法定護理假,單位允許的,可以休護理假;護理假主要是男性為照顧生育的配偶而設立的特殊假。國家沒有專門規定,但壹些地方法規可能會有規定。對住院的父母,子女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申請護理假,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每年給予不少於10天的護理時間;獨生子女照顧殘疾或住院老人的,每年護理時間不得少於15天。老年人住院期間,子女的用人單位應當支持護理。獨生子女每年累計哺乳時間20天,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哺乳時間10天,期間享受正常工資待遇。

社保陪護待遇:

1.陪護待遇的定義:是指社會保險對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在其家屬住院期間提供的壹種經濟補償或休假;

2.陪護待遇適用範圍:通常適用於被保險人的直系親屬,如配偶、父母或子女;

3.陪護待遇條件:不同地區、單位的社會保險政策不同,發放陪護待遇的條件也會有所不同;

4.陪護待遇申請流程:參保人需要向社保經辦機構或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陪護待遇影響因素:包括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家屬住院情況、當地社保政策等。

綜上,家屬沒有法定陪護假,配偶住院也沒有法定護理假,但是可以休護理假。父母住院時,子女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申請護理假,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給予壹定的護理時間。對於獨生子女照顧傷殘或住院老人的情況,護理時間較長,老人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支持護理,並提供相應的護理時間和正常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壹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護理員、照料者照顧殘疾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提供便利,每年給予其累計不少於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的殘疾或患病住院老人,每年護理時間應不少於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