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意見》第壹條: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區域購買首套住房的,應提供購買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兩年(含兩年)的證明,對已繳納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不予認可。
擴展數據:
14晚,時隔近1.5個月,武漢樓市深夜發布限購政策。據了解,新政從165438+10月15開始實施,主城區購房政策再次升級。本市戶籍禁止購買第三套住房。非本地戶籍的,需提供在武漢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兩年的證明,逾期不承認。
14當晚,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網發布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促進武漢市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意見》。意見很明確。武漢市江岸區、江漢區、_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不含漢南區),武漢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實行住房限購政策。
本地人在上述區域購買首套房,首付最低30%。1套住房,購房貸款最低首付50%,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70%,第三套住房受限。
相比65438+10月3日的樓市政策,外地人在漢購房門檻繼續提高。新政規定,非武漢戶籍居民在武漢限購區域購房,需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武漢繳納兩年(含兩年)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證明,對已繳納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不予認可。
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對已在武漢擁有1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上述區域向其出售住房。
人民網-武漢樓市將再次限購第三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