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扣除下列項目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津貼;(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但社保費用由個人承擔。